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
-
中共山东鲁能菏泽煤电开发有限公司委员会文件
鲁菏煤电党发„
2008
‟
1
号
中共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委员会
鲁
p>
能
菏
泽
煤
电
公
司
关于实施“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”
的通知
各党总支、支部,公司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室
:
为深化“和谐鲁能”建设,进一步提升员工文明素养,
规范员工日常行为,
提高员工综合素质,增强团队执行力,
现就贯彻落实好《菏泽煤电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
及考核办
法》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加
强对《菏泽煤电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考核办
法》的宣传贯彻
要通过各种形式,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《菏泽煤电公司
员工基本
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》,印制成册,人手一份,广
泛学习,深入讨论,做到人人皆知,深
入人心,模范遵守。
二、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
为确保实施工作的扎实有效,成立领导小组和文明督查
- 1 -
小组。
1.
领导小组
组长:公司总经理
成员:公司领导班
子成员、两矿班子成员及公司各部门
负责人,负责实施工作的指导、协调等。
2.
文明督查组
<
/p>
(
1
)公司督查组组长:机关党支部书记
副组长:综合部、人力资源部负责人
成员:机关党支部、综合部、人力资源部全体成员
(
2
)彭庄煤矿督查组组长:党总支书记
副组长:矿班子其他成员、综合办主任
成员:综合办、后勤保障科全体成员
(
3
)郭屯煤矿督查组组长:党支部书记
副组长:矿班子其他成员、综合办主任
成员:综合办、后勤保障科全体成员
三、督查内容
严格按照《菏泽煤电公
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考核办
法》内容执行,定期、不定期对地面环境卫生,食堂、宿舍
、
澡堂等关键场所,员工劳动纪律、行为规范等进行督查,对
不
文明、不和谐现象及时处罚、曝光。
四、督查方式
1
.监督检查。
由各单位书记带队或指定督查组副组长,
带领
2
名成员、
2
名经警组成督查小组,每星期至少组织
1
- 2 -
次集中督查,对本单位进行检查监督。对发现的不
文明、不
和谐现象和苗头进行警示、提醒和督促,令其整改。公司督
查组代表领导小组行使督查职权,有权随时对下属单位进行
检查或抽查。
2
.惩戒曝光。
在督查
过程中,督查人员要按照《菏泽
煤电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》,对违反者予以
严
厉的处罚和曝光,以此令其改正错误,吸取教训,并达到处
罚
一个人,教育一片人,带动所有人的目的。
3
.人性管理。
检查监督是手段,处罚惩戒是方式,感
化
熏陶才是目的。在督查过程中,对违犯行为规范者在予以
处罚、曝光的同时,督查人员要
以和谐为出发点,用团结友
善的态度感染人,循循善诱,以理服人,以礼待人,使其心<
/p>
服口服,提高思想认识,规范自己的言行。
4
.宣传鼓动
。督查人员在做好文明督查工作的同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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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当好《菏泽煤电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》的模
范遵守者
,率先垂范,身体力行,还要当好一名合格的思想
政治工作者,督查中要不厌其烦、苦口
婆心地宣传《菏泽煤
电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》
的内
容、
意义,
引导、
影响员工说文明话,
做文明事,
为创建
“和谐鲁能”
做贡献。
五、时间安排
1
—
2
月份为宣传、发动、试行阶段,
3
月
1
日起正式实
< br>施。
每星期一为集中督查、巡逻日,其余时间特别是业余时
- 3 -
间要进行不定期抽查,对单位和员工进行工作和生
活的全方
位、全过程文明督查。督查时,罚款要为被罚人开据收据,
款项交公司财务部。督查小组设立举报电话,可以举报随时
随地发生的不文明现象。
举报电话:
6652013
(机关党支
部)
、
6652017
(综合部)
p>
、
6652028
(人力资源部)
、
6652521
(彭
庄煤矿综合办)
、
6569011
(郭
屯煤矿综合办)
,
(徐学文)
、
(张宏方)
、
(刘会战)
、
(李丰盛)
、
(李文
昌)
。
各级党组织、各单位、公司各
部门要把贯彻实施《菏泽
煤电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》作为今后精神文明
p>
建设、企业文化建设、构建“和谐鲁能”等项工作的重中之
重,高度
重视,广泛发动,人人参与,从我做起,从小事做
起,抓好落实,抓出成效,推动公司精
神文明建设上台阶。
附:
《菏泽煤电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》
2008
年
1
月
10
日
- 4
-
附件:
菏泽煤电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考核
办法(试行)
第一章
总则
第一条
为强化企业内部管理,依法定
制、以制治企、
从严治企,提高企业整体素质,创造良好的工作、学习和生
活环境,确保政令畅通和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特制定
本规范。
第二条
本规范适用
于我公司在册员工,在公司临时居
住的员工家属,在公司从事工作的临时工、外包工可参
照本
规范执行。
第三条
本
规范分为总则、纪律、治安、整洁、标准化
和附则,共
6
章
72
条。
第二章
纪律
第四条
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,正点上下班,不得迟
到、早退,违者每
人次罚款
50
元。
第五条
月
累计迟到、早退达到
3
次者,下岗培训
1
个
月,迟到、早退超过
1
小时(含
1
小时)者,按旷工半天处
理。
第六条
严格请假制度。职工请假,必须填写请假单。
1
天以内由班(组)长批准,
3
天以内(含
3
天)由部门领
- 5 -
导批准,超过
3
天的,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
办理手续,违者每人次罚款<
/p>
50
元。
第七条
中
层干部因公、因私外出一律实行请假制度。
外出请假,必须妥善安排好工作,确保工作不
受影响,同时
做到联络畅通。中层干部外出经批准后,应同时报人力资源
部备案,
未经批准,
一律不得外出。
< br>不允许先休息后办手续,
否则按旷工处理,对工作造成后果的,给予行政处分,情
节
严重者予以解聘(免职)
。
第八条
请病假应持有医院出具的病
假证明,并经本单
位领导同意,按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,否则按旷工处理。
第九条
因工伤住院,
需护理时,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批
准,护理人是本公司职工的,护理期间按出勤处理,护理
人
不是本公司职工的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护理费。
第十条
每旷工
1
天扣
1
天工资和
1
个月奖金,依次类
推,
连续
旷工超过
15
天或者
1
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
30
天的,
予以除名,并解除劳动合同。
第十一条
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,
未经批准不得会
客,严禁脱岗、串岗、睡岗、中间溜号,离开工作岗位需向
单位领导请假,违者每人次罚款
50
元。
第十二条
工作时间
内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,凡发
现工作时间内打扑克、下棋、织毛线、上网聊天、玩游
戏等
违反劳动纪律者,每人次罚款
50
—
100
元。
第十三条
未经领导批准,不准替班
,违者罚款
50
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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