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育分加分条例及附属条例

绝世美人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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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02月12日 15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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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12日发(作者:北京首都师范大学)



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德育测评细则


< p>
为做好我校学生德育测评工作,规范班级测评方法,根据《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

< br>技术学院学生手册》


,结合我校实际,现对学生德育测评的有关工作补充以下测评 细则:



一、各班由班级人数的


20%


组成德智体综合测评小组。


班主任任组长,班长、团支


书分别任副组长,组员中需有


2-3


名非班委成 员,具体分工负责做好各项测评工作,保


存完整的原始记实材料。每学年进行总评,为各 类评优评奖和毕业前夕总评做好基础工


作。



二、德育测评是对学生平时思想品德表现进行量化考核,分德育测评基础分、班级


民主评议分、德育表现奖励分三方面,满分为


100


分。


德育测评分


=


德育测评基础分(

< p>
70


分)


+


班级民主评议 分(


15


分)


+


德育表现奖励分(


15


分)


,民主评 议详见《浙江海洋学


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手册》




三、各班对学生德育测评工作应每月进行记录、讲评,每学期进行小结 。


班主任根


据汇总情况及时表扬好人好事;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,要提出整改措施;对个别特殊性


问题,通过测评小组集体讨论,经班主任同意,给予适 当处理。测评工作要做到及时、


公正、公开,班主任重点把握原则性问题,并及时做好学 生的思想工作。



四、德育记实测评范围


(由团支书或学生个人做日常行为记录,为年终总结提供基


础材料)

< br>:



1


、学生日常文明和生活纪 律(宿舍、餐厅、教室、阅览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等)




2


、学习纪律、课外体育锻炼、参与各种社团活动;

< br>


3


、班级、学院、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;



4


、公益劳动、文艺活动、卫生工作;



5


、好人好事、关心集体、爱护公共设施;


6


、各种政治活动(包括社会实践、调查、升旗仪式、参 观等)




7


、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遵守校园文明“十不”规范和大学生守则。



五、奖励分评定标准:



(一)社会工作奖励分



1

< p>
.院级学生组织主席团、书记团、会长团,东科院报编辑部主编团,由指导老师按

< br>其学年表现等方面评分,加


0.5-6


分。



2



院级学生组织干部、


东科院报编辑部干部,


由相应的各级组织的主席团、

< p>
书记团、




会长团按其 学年表现等方面评分,加


0.5-5


分;



3


.院级学生组织干事、东科院报编辑部记者团及干事,由 相应部门的部长按其学年


表现等方面评分,加


0.5-4


分。



4


.三自委员 会的楼长加


2


分,层长加


1.5


分,班级寝室长加


1


分;


5


.东海科学技术学院班主任助理、勤工俭学不予加分;



6


.各社团负责人加


3


分,社团干部加


2


分,社团 干事及会员不予加分。



7.


班长、 团支书加


4


分,其他班干部加


3


分。



注:各级学生干部每学年加分一次,若 班级实行学期制班干部,则相应的加分减半。


如有兼职情况,则在所兼最高职位加分基础 上,每兼一职加


1


分。



(东科现有学生组织:团委、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、阳光总会、三自委员会、心理

委员会、青年志愿者总队、东科新闻中心、校友总会、红十字会)



特别注意:自


2013


学年起,参与组织的干事、干部 如有兼职情况,则至多兼报两个


组织,第三个则不再予以加分。



(二)集体活动奖励分



1

< p>
.积极参与学校、学院体各类艺类团体比赛加


0.5


分;



2.


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竞赛 类,创业类团体比赛加


1


分;



3


.被学校或学院评为“文明寝室”


,寝室内 每人每次加


0.5


分(学期制)




(三)各类活动奖励分


(


以下所有加分都必须出示证明,没有证明不加分


)


1


.个人参与校级、院级各类文体活动(包括新生杯)


,每人每次 加


0.25


分(累计上


限为

< p>
3


分)


,比赛类活动,进入初赛方可加分,获得院 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各加


4



3



2


分,获得其他奖励加

0.5


分;获得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各加


5



4



3

< br>分,获得其他奖


励加


1


分;



2


.个人参加各类科技作品竞赛和各种知 识竞赛,取得院级前一、二、三等及优秀奖


者,分别加


4



3



2

< p>


1


分,校级分别加


5< /p>



4



3



2


分;


(



:


包括外研杯


) < /p>


3


.参加市级(包括区、县、市)主管部门举办的科技大赛、学术 方面的竞赛及知识


竞赛(以通过立项审批为主的团队或个人)按获奖情况每项每人奖励< /p>


6



5



4



3


分;



4


.参加省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科技大赛、学术 方面的竞赛及知识竞赛(以通过立项审


批为主的团队或个人)按获奖情况每项每人奖励< /p>


8



7



6



5


分;



5


.参加国家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科技大赛、学 术方面的竞赛及知识竞赛(以通过立项


审批为主的团队或个人)按获奖情况每项每人奖励


10



9


、< /p>


8



7


分。





注:班级团 日活动不予加分;各活动奖励分只取最高分,不累计加分,活动加分中


学生组织、班级需 双方备案。另学生干部参与大型比赛,为学院争取荣誉,可给与相应


加分。



(四)学风奖励分


(


以下 所有加分都必须出示证明,没有证明不加分


)


2


.在校级刊物上发表文章,每次加


1


分,在院级刊物 上(院报)发表文章,每次加


0.5


分,发表简讯不予分;



注:以上不包括校、院报新闻中心各报刊记者发表的文章,同一篇 文章在多个刊物


上发表只取一次最高分,在上报时要有相关刊物的复印件。有稿费的不予 加分。



3



每学期学习成绩明显进步者


3



/


学年,


班级智育测评总成绩进步


10


名以上方可


加分。



(五)好人好事奖励分


(


以下所有加分都必须出示证明,没有证 明不加分


)


1


.无偿献血,奖励


2



/


次,以无偿 献血证复印件为准;



2


.拾金不昧、 见义勇为等先进行为,受社会通报表扬者奖励


6


分,受学校通报 表扬


者奖励


4


分,受学院通报表扬者奖 励


2


分。



六、减分评定标准:



(一)政治思想道德



1


.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不接受班团、学校分配的工作和任务者,每次扣


2< /p>


分;



2


.公共 场所不讲文明礼貌、不尊重老师、污言秽语、破坏公共场所卫生、抽烟、猜


拳行令、宿舍 酗酒者每次酌情扣


3-5


分;



3


.违反学校规定从事商业活动,对学院造成一定影响者扣

< p>
5


分;



4


.没有如实上报红卡加分,或被检举谎报加分,得到证实者,不得加红卡分,并扣

5


分。



(二)学风减分



1

< br>.在课堂考勤中无故旷课的扣


1



/


学时,迟到、早退者扣


1



/


次;



2



1.


对于晨跑情况表现不好的班级(一月之内 ,班级总体德育分扣减超过


10


分)



将给班级的每个学生减


1


德育分,同时 对其班级的班长和体育委员进行警告通知,责令


班长和体育委员管理好本班级晨跑。若警 告二次无效的班级将上报学院。



2.


旷跑一次扣德育分


1


分,迟到二次扣


1


分,请假三次扣


1


分。



3. 1.


无故不来上晚自习的同学,视为 旷课,一次扣除德育分


1


分;



2.


参加晚自习的学生不得迟到早退,被发现累计三次迟到早退者,记 为旷课一次,扣德


育分


1


分(迟到或早 退


20


分钟以上的现象,以旷课处理)




3.


每周旷课人数超过

< p>
15


人,则视为严重旷课班级,予以全班通报批评;





4.


除特殊原因外以非正当理由或无故不进行晚自习的则视为旷课,旷课次数以累加方式


计算 ;旷课一次扣德育分


1


分;旷课五次以上(包括五次)则进行全 院通报批评一次;


通报批评两次以上(包括两次)则视为严重违纪一次;严重违纪两次以 上(包括两次)


则给予相关处分,取消所有年度评奖评优资格,并班主任通知汇报家长学 生情况;



5.


班级未如实上报晚自习 上课名单,经查实发现有假报现象的,则对假报同学进行通报


批评,对负责上报名单的相 关班级负责人进行教育,情节严重者则进行撤换;





注:以上考勤中,请假者一律出示相关证明,如有弄虚作假者 ,扣


5


分。



3


.在课堂上影响教学秩序者,酌情扣


2-5

< br>分。



(三)宿舍纪律减分


< /p>


1


.学校进行寝室卫生抽查,不合格寝室每人每次扣


2


分;学院进行寝室卫生抽查,


不合格寝室每人每次 扣


1


分;日常寝室卫生检查,不合格寝室每人每次扣

< p>
0.5


分,使用


大功率电器被没收寝室每人每次扣


3


分;



2< /p>


.未经批准,私自在外住宿,每人每次扣


5


分,夜间通宵网吧上网者每人每次扣


3


分,经屡次教育不改者 (或再犯)


,每人每次扣


5


分;



3


.违反住宿纪律被点名批评者,或因琐事 吵架者,每次扣


3


分。



七、其它注意事项



1


.为了保证学生课外教育分值测评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,辅导员、班主任和各班


班委、团支部务必严格按照学校上述测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条款,责成有关班、团


干部做好平时每个学生相关测评内容的原始记录工作,并按照细则加分、扣分办法,认


真 核算出每个学生的德育分。



2


.在综 合测评工作中,辅导员和各班班、团干部务必认真负责,坚持原则切实做好


记录核算、审 核、公布工作,对工作不负责任、弄虚作假者,按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


理。

< p>


3


.团学等组织者参加团学活动或工作人员,社 团正副社长参加本社团的活动,属于


本职范围内的工作,不予另外加分,但如有突出贡献 或为学校争取荣誉者可给与相应加


分。



4.


团学等组织非学院学校性活动,不予加分,例如趣味运动会;



5


.德育纪实考评满分为


15


分,如实际加分超过


15


分,则行为记实加减分 与民主评


议分统一折算为


15


分。



6


.各班可以结合班级实际情况,根据本 细则精神,制定班级具体德育分测评细则,




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。



< p>
八、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。









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




二〇〇九年十一月



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各院校级活动附属加分细则




德育加分细则实施至今,由于各活动奖项不同,难易 程度不同,在同一加分程度下


导致部分活动加分过少,部分活动加分过多,故决定详列每 一项活动加分细则,使德育


加分更加明确,具体细则如下:



一、院级活动加分细则:



1


.各学院辩论赛:凡参加班级辩论赛不论结果均


+0.25


分,或最佳辩手


+0.5


分,其他奖


项由各系颁发相应奖状,不予加分;



2


.各学院各类知识竞赛:凡参加者


+0.25


分,其 他奖励由主办方提供;



3


.各学院“ 十佳”等寝室评选活动:获奖寝室方可


+0.5


分,其他不予加 分;



4


.各学院征文、摄影等类似活 动:获奖者方可


+0.5


分,其余不予加分;

< br>


5


.各学院拔河等体育类活动:凡参加


+0.25


分,获奖均


+0.5


分。



二、校级活动加分细则


(


以下获奖所有加分都必须出示证明,没有证明不加分


)




1


.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运动会:通过选拔赛者


+0.25


分,各项目中获得一、二、三 名,各


+4



3



2


分,获得其他名次均


+1


分;



2


.东海科 学技术学院演讲赛:通过海选进入初赛者


+0.25


分,


1



3


名者分别


+4



3



2


分,获其他名次均


+1

分;



3


.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十佳 歌手大赛:通过海选进入初赛者


+0.25


分,


1



3


名者分别


+4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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