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陈合同改
-
2012
年圣诞美陈装饰合同
甲方: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振兴街购物中心
乙方
:
济南欣源工艺品有限公司
据甲、
乙双方友好协商,
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
、
安装和谐广场圣诞美陈装饰事宜
,
达
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守:
一、甲方委托乙方制作、安装和谐广场内
圣诞节美陈布置(详见附件一)
等装饰。
二、
装饰的质量、要求及保修
2.1
产品的质量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执行,并确保符合国家环保
标准要求。
2.2
乙方对工程质量、安全负全部责任。
2.3
乙方对工程的保修期限为:
3
个月,
保修期内如出现损坏问题,<
/p>
乙方应在甲方通知
后
2
日
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。
三、
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
材料、货物的包装由乙方按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。包装费用及包装物
由乙方
负责;不回收。
四、
履行地点、运输、货物装卸的约定
4.1
乙方施工地点为:济南市经
十路
22799
号和谐广场室内外甲方指定的各大点位
4.2
材料、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。
五、工期:乙方于
2012
年
12
月
15
前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,确保甲方“
2012
年
和谐广场圣诞美陈”
按时保质安装到位,
确保甲方
2012
年和谐广场圣诞活动按期举行。
六、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
6.1
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
壹拾柒万伍仟玖百陆拾元整(¥
175960.00
元)
。
(明细见附
4
表)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:
1
p>
、设计
2
、材料、货物、产品
3
、运输
、
包装、保险、
装、卸
4
、产品检验、检
测
5
、保修
6
、包装
7
、安装及拆卸等全部费用。最终合同结
算的价款以甲方实际收到
、全部安装、装饰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。
6.2
合同签订之日起,甲方预付合
同价款的
30%
即人民币伍万贰仟柒佰捌拾捌元整
(
52788.00
元)
;
乙方按照甲方认可设计方案购买装饰材料、装饰用品;全部装饰材料
和装饰用品进场并经
甲方验收合格后,
甲方根据实际验收合格确认的货物数量向乙方支
付至实际价款的
60%
;乙方安装、装饰完毕后向甲方交工,
经甲方验收合格
10
日内,
向乙方支付
至实际价款的
90%
;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实际价款的
10%
,甲方于质保期
满、无质量问题且双方无
其他争议后
10
个工作日内无息结清。
乙方应在甲方第一次付款前提供全额合法发票,
否则甲方有权顺
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逾
期付款之违约责任。
6.3
乙方的开户信息
公司名称
:
济南欣源工艺品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
:
齐鲁银行济南张庄支行
帐
号
:
700019271
七、施工、验收约定
7.1
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,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本工程。
7.2
乙方对美陈安装、拆卸等工程质量、安全负责,并按
附件二《安全责任书》约定执
行。如乙方违反《安全责任书》中任一条款,甲方有权要求
乙方立即停工整改,因此造
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。
7.3
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美陈安装、拆卸工程。如
乙方无法按照约定时间来完成
制作、安装或拆卸工程,每延误一天均应向甲方支付总合同
款项
1%
的违约金。
4
7.4
乙
方在供货、
安装、
装饰施工等履行本合同的全过程中,
如发生任何人身、
财产
(或
设备)损害事故,全部费用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;若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,乙方应向
甲方全额赔偿,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。
7.5
乙方在施工过程中,如有破坏性施工,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。否则,甲方有权
< br>要求乙方恢复原状,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。
7.6
乙方自行安排施工人员办公、住宿并承担费用;乙方自行负责交付使用前工程的
半
成品、成品保护并承担费用。
7.
7
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。乙方材料、货物、产品到交货地
p>
点后
,
应通知甲方验收
,
验收符合要求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进行安装。工程全部完工并经
< br>甲方验收合格、交付甲方使用前,无论任何情况,材料、货物、产品的毁损、丢失的风
险均由乙方承担。
7.8
节日结
束以后,若本合同项下美陈设施需拆除时,甲方提前一周时间通知乙方,乙
方应安排人员
到现场拆除并按甲方要求将拆除后的美陈设施运到甲方指定位置(拆除、
安装、运输的费
用由乙方承担)
。拆除、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美陈设施发生损坏
< br>或导致第三人损害的,由乙方承担责任。
7.9
在履行本合同全过程中,乙方的任何工作人员(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职工、乙方聘用、
雇佣的人员)若发生任何人身、财产损害,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,与甲方无关。
< br>
八、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
8.1
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破损的
,则由双方开箱检查,检验材料、货物是否有损坏,
如有损坏,则由乙方更换,因此造成
工期延误的,应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。如品种、
型号、规格、颜色、质量及要求不符合
约定的,乙方应在三天内调换合格产品,并承担
相应质量责任。
4
8.2
产品质保期:自产品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
3
个月。
九、
违约责任
9.1
若乙方为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期限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
格,每延误一天,应向甲方
支付
5000
元
/
天的违约金;若
2012
年
12
月
20
日还未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,甲
方有权解除本合同,乙方除应向甲
方支付违约金外,应向甲方退还全部已付款,并赔偿
甲方全部损失。
9.2
乙方交付整体装饰工程与约定的品种、型号、规格
、颜色、质量及要求不符合约定
的,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、更换,因此造成工期
延误的,还应承担工期延误违
约责任。
9.3
乙方因材料、货物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,甲方要求返工或重新包装的,乙方应
负
责返工或重新包装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,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,还应承担工期延误
违约责任。
9.4
< br>乙方对工程质量、安全负责,如因工程质量、产品质量或出现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
甲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,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,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,还应承担
工
期延误违约责任。
9.5
乙方保证工
程所使用材料符合国家行业标准,不得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,以不合格
冒充合格产品,甲
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,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、更换,因此造
成工期延误的,还应
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。
十、乙方保证本工程设计及乙方所供
货物、材料的任何一部分,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
法权益;否则,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,
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赔
偿费用、诉讼费用、律师费用等)
。
十一
、本合同一式四份,甲方执三份,乙方执一份。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。本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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