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创业板市场的股票发行与定价方式研究

玛丽莲梦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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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02月13日 23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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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13日发(作者:想着你的黑夜)


我国创业板市场的股票发行与定价方式研究





判断何种股票发行与定价方式最适合我国刨生板市场需要考虑 三个关键因


素,即我国创业板的功能定位和


< br>翎度设计理念、


NASDAQ


和香港刨业板等海外市场的 成功经验和教训、我国


主板市场有关的经验和教


ilI


等等。


分折表明,


倒生板市场的股票发行最适 合采用上网发行与向机构投资


者配售的方式,股票的估值与



定价应在市场化定价机翎基磕上予以创新。




我国创业板市场的股票发行与定价方式研究



V



国通证券研究发展中心



刘入领



卢兴前



邓良生




我国的创业板市场即将推出,采




用什么样的股票发行与定价方式是推




出创业板时必须回答的一个现实而且




意义重大的问题,因为股票的发行与




定价关系到创业板一、二级市场能否




协调发展,关系到剖业板未来能否很



好地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。我们




认为.判断何种股票发行与定价方式




最适台我国创业板市场需要考虑三个



关键因素:第一,要考虑我国创业板




的功能定位和制度设计理念,这是决




定在多种发行与定价方式中如何取舍




的前提和出发点;第二,要考虑美国




NASDAQ


和香港创业板等海外市场的



经验和教训,促使我国创业板市场股




票发行与定价方式一开始就走规范化




和国际化的道路,有一个比较高的起




点;第三,要考虑我国主板市场在股




票发行与定价方式方面的经验和教



训,这既有利于创业板少走弯路,也




能保证最终选用的创业板市场股票发



行与定价方式符合我国的国情。




我国创业板市场应该采用




市场化的发行与定价方式



在我国剖业板市场的股票发行与




定价问题上,有两种彼此冲突的观




念:一种主张创业板市场的股票发行



与定价应该靠拢国际惯例,积极地采




用市场化机制;男一种则主张要更加




谨慎,要充分考虑中国独特的国情。




持第一种观念的人强调,证券市场的




发展有内在的规律性和基本模式,中



国的证券市场也不可能独辟蹊径,自




成篇章,因此必须引进国际惯例,结




合国内证券市场的特点,改革股票发




行方式,提高发行的效率,提高证券




市场参与者的理性意识,即发行』


、的




理性筹资意识、投资者的理性投资意




识和承销商的理性最销意识,持第二



种观念的人删


-^


为,中国的经济发展




和证券巾场发展都有其特色,与发达




国家的证券市场环境明显不同,目前




不具备采用国际经验的基础,必须尊




重中国的


-H


场现状,过于市场化的手




段可能引发市场混乱;尤其是创业板



市场刚刚起步,不宦采用过于市场化




的做法。




我们基本赞同第一种主张,我国



创业板市场的股票发行与定价应采用




市场化的机制。



首先,从创业板市场制度的设计




理念来看,刨业板市场是个与国际证




券市场接轨、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市




场,其发行与定价方式应与其市场制




度设计理念一致,也采用市场化机



制,




其次,从股票发行体系的内在关




系来看,股票发行体系主要包括股票




发行管理体制


(


即发行主体的选择、发



行数量和发行时间的安排等


)


、股票发




行方式和股票定价方法三个方面,三




者是统一的整体,必须相互协调。在




创业板市场,股票发行的管理体制已




高度市场化,即发行主体由保荐人选




择,发行数量由企业根据资本运营的




需要自主确定,没有额度限制等,创



业板市场的股票发行与定价方式应与




市场化的发行管理体制相协调。




再次,从我国股票发行方式市场




化改革的进程来看,近一两年新股发




行和增发方式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大大




加侠,积累了宝贵的经验,创业板市



场的股票发行与定价方式应沿着主板




市场股票发行与定价方式的市场化改




革道路继续走下去,不应该走回头



路。




从更深层意义上说,管理层有意




通过设立创业板,以较低的成本建立




起符合国际标准的市场运作体系和证




券监管体系,为改善主板市场的运作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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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累经验,通过对主板市场产生示范




效应和扩散效应,提升我国证券市场




的整体质量和运作效率,推动我国证




券市场规范化、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建




设。因此,创业板市场的股票发行与




定价也应该为股票发行与定价方式的



市场化改革探索道路,积累经验;这




也要求创业板市场的股票采用市场化




程度更高的发行与定价机制。




我国刨韭扳市场股票




发行的市场化方式设计








我国创业板市场股票发行应




采取公募方式




海外创业板市场股票可以采用的



< /p>


发行方式包括公募和私募两种


(


详见附< /p>





1)


。在创业板规则制定过程中,一



部分人主张我国创业板市场的股票应




以私募方式发行,理由是创业板市场



的股票将以机构投资者持有为主。我




们认为,尽管私募发行有节省成本和




快速的优点,但我国创业板市场股票



发行应采用公募方式而不应采用私募




方式。其原因是:由于私募的珐律管




制较橙,而我国投资者远远不及发达




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成熟,加上我国的




中小企业投资饥渴和道德风险,如果




创业板股票采用私募发行,将会导致





大批素质差的公司在创业板上市,




既可能极大地损害投资者的利益,叉



会危害刚刚创立的创业板市场的发




展。




二、创业板股票发行应采用上网




发行和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方







我国股票市场上曾经出现过的股



票发行方式主要有网下发行、网上发




行以及上网发行与对法人配售相结合




等几大类方式,其中网下发行方式主




要经历了有限量发行认购证、无限量




发行认购证、与储蓄存款挂钩、



“全




额预缴款、比例配售、余款转存”





“全额顼缴、比例配售、余款即退”



等几种发行方式:网上发行则有上网




竞价发行、


【:网定价发行两种方式。




比上网定价方式出现得更早的股


j


票发行方式早已被市场淘汰,更不宜


l

在市场化的创、



p


板市场采用, 所以在


l


确定创业板股票发行方式时基本不应


l


考虑。上网定价方式过于简单且行政


l


定价的色彩浓厚,也不适合创业板采


I


用。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方式之所


J


以会出现、是冈为主板上市股票的








二级市场价格存在很大差距、向


l


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目的在于让二


l


级市场投资者分享新股的收益;而创


l


业板市场股票采用市场化方式定价


l


股票发行价和上市价差额不会很大


I


没有必要采用这种发行方式。综上所




述,以上几种发行方式均不适台创业


l


板市场采用。




而上网发行和向机构投资者配售


I


相结合的方式自推出以后,虽然还只


l



是初具雏形,很多配套的制度安排还




没有引进,但它代表的是国际市场上




通行的发行方式,代表的是市场化方



向,赢得了各方的关注和欢迎,市场




对此方式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过,如




“波导股份”




“闽东电力”等股票




的发行都是这种探索的体现。我们相




信,这种在发达证券市场上通行的发




行方式,其配套制度


(


如定价机制


)


如果




能够完善,再结合我国国情加以改



进,应该可以成为最适合我国创、№板




市场的股票发行方式。




那么,创业板采用这种方式发行




股票,会不会出现类似主板市场的舞




弊行为


?


我 们的答案是:基本不会


!


主板市场出现舞弊行为的根本原因在




于股票的定价和发行方式不协调:主




板市场股票发行采用这种市场化的方




式,而主板市场股票定价则长期采用




计划式的市盈率法,即使后来市盈率




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,但协




商后的定价并不等于向投资者广泛询


J


价后形成的价格,后面我们将要论述



到,创业板市场的股票定价将会由市




场化机制确定,发行价与上市价井无


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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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大差距。如果发行人采用舞弊手段



将股票有意配售给自己的



“关系




户”


,这些



“关系户”将来还有可能



承受股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。




这就是用市场的办法化解市场风险的




逻辑:




三、创业扳发行方式的改进




创业板在采用上网发行和向机构




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方式时,应借鉴



国际市场经验加以改进,这些改进包




括:




1


应采用



“回拨机制”调节机构




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的配售比例,不




要像主板那样人为地规定机构投资者



的比例。所谓



“回拨机制”


,通俗地




说就是:在股票发行时,由机构投资




者决定发行价格,一般投资者


(


散户


)





定股票在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之




间的股票分配比例。如果机构投资者




确定的价格偏低,一般投资者可以通




过踊跃申购的方式提高超额认购倍




率,使得在事先制定的



“回拨机制”



的规则下机构投资者配售的量减小直




至为零:如果机构投资者确定的价格




偏高、一般投资者申购的超额认购倍




率势必降低,此时,将有大量的股票




配售给机构。我们认为,



“回拨机




制”在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




建立了一种有效的利益制衡机制,可



以借助市场本身的力量,很好地解决




股票在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




的分配比咧问题,




2


.赋予主承销商以超额发售权.




控制股票发行时的短期价格风险。如



果股票发行采用市场化方式,则一级




市场的参与主体


(


包括发行人、承销商



和投资者


)


将面临各自的短期价格风




险。为了控制这种风险,我们建议将




国际市场上通行的作法引入我国创业




板市场,即赋予主承销商以超额发售



权:所谓超额发售权


(Overallotment



Option)


,也称绿鞋期权


(GreenShoe



Option)


,是指发行人在与主承销商订




立的初步意向书中明确给予主承销商




在股票发行后


30


天内以发行价从发行




人处购买额外不超过原发行数量< /p>


15




的股票的一项期权。得到这项期权之




后,主承销商可以


(


而且事实上总是< /p>


)





原定发行量的


115


%销售股票,当股票




十分抢手、发行后股价上扬时,主承




销商即以发行价行使绿鞋期权,从发



行人购得超额的


15



(


或小于


15



)

< p>
股票




叭冲掉自己超额发售的空头,并收取




超额发售的费用.此时实际发行数量




超过原定发行规模


15



(


或小于


15


< p>
)





当股票受到冷落、发行后股价下跌




时.主承销商将不行使该期权,而是




从市场上购回超额发行的股票以支撑



价格并对冲空头,此时实际发行数量




与原定数量相等。由于此时市价低于




发行价,主承销商这样做也不会受到




损失。在过去的


20


年,超额发售权这





方法在新股发行中已成为近乎标准




的作法,在发达资本市场的首次公开




发行股票


{IPO)


和上市公司增发新 股





Se asonedPaNicOffering)quF


泛使用。




根据美国学


~ qNASDAQl9 96



9,q





1997


?



1><39;9302



IPO


公司定价方式的




统计,承销协议中均包含绿鞋期权,




其中


302


家公司超额发售量为


15


%,其




4


家在


10


%~


14


%之间。




3


在创业板股票发行过程中增加




路演推介等活动:投资者参与定价的



前提是充分了解企业情况,路演



< /p>


(Roadshow)


推介括动可以给投资者提

< br>


供这样的机会。而结合我国资本市场




具体情况,路演推介活动还有更实际




的意义:


(1)

可以提高发行人完善信息



披露的自觉性;


(2)


可以更好地发挥




“市场”的监督作用



促使发行人和




投资银行努力实现信息披露的真实性




和准确性,为监管部门减轻压力;


(3)



可以促使投资者树立投资意识,提高




市场对发行人的甄别能力,为良好的



资源配置奠定基础;


(4)


可以使上市 公




司管理层直接聆听市场意见,有助于




提高其综合素质,并促使其树立对股




东负责的意识,有利于企业真正转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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