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法庭辩论5个经典技巧

玛丽莲梦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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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02月14日 00:15
最佳经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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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14日发(作者:老板最爱的简历表)


律师法庭辩论


5


个经典技巧




对律师业来讲,亦称



庭辩艺术。





笔者试从以下几方面对法庭辩论中技巧的适用作一些探讨。





(



)


直接反驳法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有时回避实质性问


题,抓住表面特征来掩盖事实真相,在次要枝节问题上做文章。





公诉人可以采取抓住主要矛盾,< /p>


攻击要害的直接反驳法进行答辩。





所谓直接反驳法,


就是抓住对方的错 误实质,


主动出击进行反驳,


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,夺取制高点 ,促使对方陷入被动。





如一位律师在张某抢劫案辩护中提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,


理由是张 某没有实施暴力,仅仅是扬了一下拳头,被害人就把物品留


下了,故被告人的行为只构成 抢夺罪。





显然辩护律师的观点是错误的,公诉人感觉到此案的关键是被告


人是否使用暴力,抓住 这一实质性问题,将一说即明,因而公诉人运


用直接反驳法答辩:



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暴力、威胁或者


其他方法强 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。





可见,暴力手段并不是构成抢劫罪的唯一条件,采用语言、用某


种动 作或示意进行威胁的手段同样也能构成抢劫罪,被告人张某对被


害人扬了一下拳头,


是以将要实施暴力相威胁,


实质是实行精神强制,

< br>使被害人恐惧不敢反抗,被迫当场交出财物,这就是一种用暴力胁迫


进行抢劫的行 为,完全符合抢劫罪的特征。





由于公诉人抓住了答辩要点,使辩护人哑口无言。





采用直接反驳法一定要认真地分析 对方观点错误实质,然后抓住


其错误实质进行答辩,这是取胜的关键。

< br>




此时,公诉人可采用避实 就虚法进行答辩,即暂时回避难以直接


回答的实质问题,抓住对方之


虚,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,一攻到


底,把对方的



虚问题辩论清楚后,实质问题便迎刃而解。





如张某盗窃一案,

< p>
张某趁好友李某家中无人之机盗走一辆摩托车,


被告人当庭供称是借车。< /p>





公诉人没 有和被告人在借车与偷车这实质问题上直接纠缠,抓住


被告人当天到李家去过两次而未提 出借车这一情节进攻,另辟蹊径地


向被告人发问:


< p>
你以前供述这天到李家去过两次,属实吗


?


被告人 表


示属实。





公诉人又问:


这两次李家有人吗


?


被告人回答



有,公诉人乘势出


击:



李家有人,你不向车主借车,家中无人你却将车开走,难道这是


借车吗


?


被告人无奈承认了不是借车,从而使偷车这一实质问题得以证


实。





此案公诉人就是抓住了被告人先后二次到过李家而未提出借车这


看似



虚的事实,来揭露偷车的真相。





(



)


设问否定法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辩论中往往无中生有,



用虚构事实和理由来证明自己论题的手法。





事实胜于雄辩,虚构的论据是经不 起事实的检验的,一旦事实被


揭穿,谎言便不攻自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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