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

绝世美人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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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02月14日 00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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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14日发(作者:狮子电影)




中心组学习专题


调研报告




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
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

实施以来,


我市按照


全省统一部署,于


2008


年上半年开始,在全市范围内的各级行


政机关、


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部分与


人民群众利益 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


开工作。


市领导 对此十分重视,


时任市长的陈启涛亲自启动开通


政府信息公开网 站;时任市委常委、


常务副市长、市政务公开工


作领导小组组长 李壮在工作上提要求,


在经费上予以确保;


我和


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领导更是全力以赴,


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


调研、


部署和指导。


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 息公开指


南和目录的编制任务,采取集中办公、会议培训、通报进度、检


查督办、效能考核、舆论引导等方式,


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


作。


在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,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

< br>至


2010


年底,全市所有政府部门、县(区)政府和部 分公共事业


单位共


86


家一级信息编码 单位及所属的


225


家信息公开单位全


部在“蚌埠政府信息公开网”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,


共计发布信息

< p>
8.45


万条,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诉


求。




1



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,


但与实践科学


发展观、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,


存在 的问题依然较多,


有的


问题还比较突出。主要是:



1


、思想认识不到位。


一 些单位和领导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


公开对于依法行政进而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和对人 民群众


生产、生活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,没有认真组织学习


《条


例》


,把自身臵于事外,在适用《条例》中思想保守,观 念陈旧;


在实施《条例》时行动滞后,动作缓慢。表现在只是把政府信息


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、


阶段性工作去应付,


工作 缺乏主动


性。这些单位和领导认为公开的内容、时机、方式、范围等都是


本部门的权力,存在“让老百姓知道的东西多了只能添乱”


的错


误思想,


因此不愿也不敢将重要政务信息公开,


对上级 的工作部


署采取拖延、敷衍、消极应付的态度。工作不主动,不积极,避


重就轻,流于形式。



2


、公 开的重点不突出。


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


作只注重形 式,


不注重内容,


致使公开的效果不好,


干部不满意,


群众不认可。从蚌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反映出,有

20%


左右的


单位信息公开存在着内容简单、


流于形式的现象。


他们只是公布


了机关的工作流程、


机构设臵和少量法规规定,


其他方面的公开

内容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抽象、


过时现象。


公布的信息偏重 决策


最终结果,


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。


甚至一些


部门只公开那些不得不公开的、


大 家都知道的事项,


把有可能影



2



响部门利益的事项加以回避。


部分单 位网上公开甚至变成了政绩


公开,


政务公开栏变成了政绩光荣榜 。


多数单位没有结合自己的


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工作细则,< /p>


没有明确本单位重点应公开哪


些信息。


反 映在他们的网站上,


就是照搬照转相关法律法规和上


级文件,而 鲜有本单位产生的信息,对重点工作、重点环节避重


就轻,


对群 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和关键信息没有公开。


经对市


直政府部门 应公开的本单位行政职权及行政处罚依据、


执法程序


情况的统计 ,有三分之一的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相关信息,


他们中既包括部分专业性较强、


公众关注度不高的政府部门,



包括一些与 社会经济密切相关、


与百姓生活紧密联系的政府重要


职能部门。


还有少数单位,


甚至几个月未在指定的网站上添加和

< p>
更新信息。另外,县区一些基层政府单位,也存在同样问题,即


对群众关心 的热点问题未能做到全部公开,


使群众难以了解政府


工作全貌;


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;


有的公开内

< p>
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,


失去了公开的意义;


还有相当一


部分的单位对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,群众无法实施监督。

< br>


3


、工作制度不够完善。


多数 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没有建立健


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,


普遍缺乏与 政务公开相适应的内部监督制


度。


虽然市政府印发了一系列政府 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,


对主


动公开政府信息、依申请公开政府 信息的公开方式、


内容、时限


等提出了明确要求,


但只有少数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更加具


备可操作性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制度。


制度上的不完善,


使单



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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