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后哺乳期假期规定2020新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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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后哺乳期假期规定
2020
新标准
1.
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,哺乳假
6
个月,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
(
< br>发至子女满
14
周岁
)
。
3.
有条件的单位
,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
(
包括产
假
)
,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,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
发。
哺乳假一年
(
< br>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
)
,可以享受每天两次
0.5
小时
的哺乳时间,可以合并为
1
小时。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
1
< br>小时
(
哺乳假含人工喂养
)
p>
。
1
、哺乳时间
: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,在每班工时内应
给予两次哺乳时间
(
包括人工喂养
)
,每次哺乳时间
单胎为
30
分钟。
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
合并使用。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,按单胎哺
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。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
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,
工资照发。
2
、婴儿满周岁后,确诊为体弱儿,可适当延长哺乳期,但最多
不
超过六个月。
3
、确诊患有更年期综
合症的女职工,症状较重,每月可给予公
假休息
1-2
天。
4
、女教师产假
正值寒暑假期间,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
(
国
家教委教人
[1992]8
号
)
。
如果离家比较近,可在将哺乳
假一分为二,午休时提前半小时回
家喂奶一次,下班提前半小时回家喂宝宝,加上夜间的
几次喂奶,
基本上就能满足宝宝的需要了。如果离家远,可以事先将母乳挤出
储存好,请家人代喂一到两次,晚上回到家再喂奶。
一、怀孕女职工的假期分类
(1)
、必须享受的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