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

温柔似野鬼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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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02月15日 15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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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15日发(作者:石霜)


.


一、通用类



1 .


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?



答:


个人需要办理符合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、


继续教 育、



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,



可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。



2.


个人需要向谁提交电子模板?




答: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,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



子模板后,可以及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,由其在办理工资薪



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时,依据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



信息办理税前扣除。



3.

< p>
个人何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?



答:个人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并计提个人所得税



前,向扣缴义务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,由扣缴义务



人用于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。




4.


个人是否必须向扣缴义务人填报 电子模板?



答:


个人可以通过填写电 子模板,


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,


由扣缴义务人在计提工资薪金所 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,



也可以在年度终了后,通过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理扣除。




5.


个人是否还有其他途径采集专项 附加扣除信息?




答:除填写电子模板外,个人还可以填写纸质报表的方



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。后续,税务部门还将逐步提供更



多的网上信息采集渠道,由纳税人填写后,通过网络传递给



;.


.


扣缴义务人,用于办理专项附加扣除。




6.


是否需要每月向扣缴单位填报电 子模板?




答: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,每个扣除年度只



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,无需按月



提供。




7 .


是否必须在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才能在


次年充分 享受专项附加扣除?



答:个人可以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次年办理专项附



加扣除的相关信息,也可以在扣除年度中的任意时点向扣缴



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。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



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,可以按照截止到当前月份的专


< /p>


项附加扣除累计可扣除额计算应扣个人所得税,亦即在扣除


年度内 可以追溯扣除,使个人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。如张


先生的小孩在



2018




11


月已经年满三周岁,在



2019




3




1


日将子女教育扣除信息报送扣缴单位,


子女教育


每月可扣除金额为


1000


元,


则扣缴单位可在



3




8


日工


资发放时,计算张先生的子女教育的累计可扣除金额


3000


元,可以在当前月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。


< br>8.


填写了电子模板,但未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原



因?




答:可能存在以下原因:一是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,导



致信息采集失败;二是个人填写的个人基础信息与此前扣缴



;.


.


义务人采集的基础信息不一致,导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



失败;三是由于政策理解问题,个人提供的情况不在可扣除



的范围之内;四是电子模板提交时间晚于扣缴义务人计提工



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间,在当月未及时办理扣除;五是



扣缴义务人操作有误,未准确获取及计算填写可扣除额。



9.


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及时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

< p>
何处理?



答:可以先与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相关 专项附加扣除信


息填报和税款计算情况,如有问题可由扣缴义务人进行更正


申报或者下一期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调整。如存在软件操作或


者政策执行方面的 疑问,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税务机关。



10.


每月收入不足



5000


元,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,


是否也需要填写电子模板?



答:如果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 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


未达减除费用标准


5000



/


月)



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,


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信息。



11.


年度中间若相关信息发 生变化如何处理?




答:纳税人通过电子模板的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



附加扣除信息,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,纳税人



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,并



及时报送扣缴义务人。



< p>
12.


扣缴义务人应从哪个功能入口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

< br>;.


.


息?




答:


在扣缴客户端中,


进入到


“办理



2019


年及以后的



业务版面”


,通过【专项附扣除信息采集】菜单,选择导入


或手工添加方式采集。


如果当前为


“办理



2018


年及以前的



业务版面”


,则可通过系统上方的【业务切换】按钮进行切

< br>换。




13.


模板批量导入后,提示部分导入成功,后续如何操



作?




答:


请认真耐心的查看导入日志,


对于模板的必填项目,

< p>


如有漏项,会导致失败,日志中会有明确说明,




XX


专项


附加扣除】页签:


【明细行



X


】的【


XX


】未填写,请检查。

< p>


请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后重新导入即可。



14.


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导入时提示:


纳税 人信息在系统


中不存在,无法导入,怎么办?



答: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中的人员信息必须提前在人员



信息采集处进行采集,才能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。请先通



过人员信息采集导入相关人员信息后,再导入专项附加扣除



信息。




1 5.


个人所得税法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


2019

< p>


1


月份都能享受吗?



答:不是。在


2019



1


月纳税人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


扣除有子女教育、继 续教育中的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、住


;.


.


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扣除。


继续教育中取得技能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



2 019



2


月份及以后可以享受;新税 法实施首年发生的


大病医疗支出,要在


2020


年才能办理。



二、首页填写




1.


什么是扣除年度?




答:扣除年度是实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,与填写



时间并非同一概念。


同时,


新个人所得税制于



2019




1




1


日起 全面实施,个人可以在此时点之后享受专项附加扣


除。


本次只采 集



2019


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 息,


扣除年度


应填写



2019


年。


2.


姓名、身份证件类型、身份证件号码填写有何注意事



项?




答:要填写此前扣缴义务人在员工基础信息采集时采集



的姓名、身份证件类型、身份证件号码。否则,会造成个人



信息与此前采集的基础信息无法对应,导致信息采集失败。



3.


为什么要提供配偶信息


?



答:根据政策规定,个人享受子女教育、房屋租赁、住



房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时均涉及配偶的相关情况,需如实提


供配偶情况 ,以便确定专项附加扣除人。




4.


年度中间填写电子模板的,


此前配偶情况发生过变化

< p>


的如何填写?




;.


.


答:按照填写电子模板当时的情况填写即可。



三、子女教育支出



1.


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?



答:



1


)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:①扣除 年度有



子女满


3

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;


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



受全日制学历教育。



2

)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



计不超过



100%




2.


同一子女、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?如,



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、中学分别填写?



答:无需细化填写。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,



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,子女存在升学、转学等情形,只要受



教育阶段不变,也无需细化填写。



3 .


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



(地区)发生变化的,是否需要分别填写?




答:无需分别填写,只需要填写填表时的就读学校即


可。



4.


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?



答:教育终 止时间非必填项。填写时间按子女因就业或


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 。当前受教育


阶段毕业,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。个


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,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


此项扣除。




;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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