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
计算机设备-
.
一、通用类
1
.
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?
答:
个人需要办理符合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、
继续教
育、
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,
可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。
2.
个人需要向谁提交电子模板?
答: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,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
子模板后,可以及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,由其在办理工资薪
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时,依据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
信息办理税前扣除。
3.
个人何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?
答:个人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并计提个人所得税
前,向扣缴义务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,由扣缴义务
人用于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。
4.
个人是否必须向扣缴义务人填报
电子模板?
答:
个人可以通过填写电
子模板,
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,
由扣缴义务人在计提工资薪金所
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,
也可以在年度终了后,通过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理扣除。
5.
个人是否还有其他途径采集专项
附加扣除信息?
答:除填写电子模板外,个人还可以填写纸质报表的方
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。后续,税务部门还将逐步提供更
多的网上信息采集渠道,由纳税人填写后,通过网络传递给
;.
.
扣缴义务人,用于办理专项附加扣除。
6.
是否需要每月向扣缴单位填报电
子模板?
答: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,每个扣除年度只
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,无需按月
提供。
7
.
是否必须在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才能在
次年充分
享受专项附加扣除?
答:个人可以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次年办理专项附
加扣除的相关信息,也可以在扣除年度中的任意时点向扣缴
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。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
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,可以按照截止到当前月份的专
<
/p>
项附加扣除累计可扣除额计算应扣个人所得税,亦即在扣除
年度内
可以追溯扣除,使个人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。如张
先生的小孩在
2018
年
11
月已经年满三周岁,在
2019
年
3
月
1
日将子女教育扣除信息报送扣缴单位,
子女教育
每月可扣除金额为
1000
元,
则扣缴单位可在
3
月
8
日工
资发放时,计算张先生的子女教育的累计可扣除金额
3000
元,可以在当前月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。
< br>8.
填写了电子模板,但未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原
因?
答:可能存在以下原因:一是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,导
致信息采集失败;二是个人填写的个人基础信息与此前扣缴
;.
.
义务人采集的基础信息不一致,导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
失败;三是由于政策理解问题,个人提供的情况不在可扣除
的范围之内;四是电子模板提交时间晚于扣缴义务人计提工
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间,在当月未及时办理扣除;五是
扣缴义务人操作有误,未准确获取及计算填写可扣除额。
p>
9.
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及时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
何处理?
答:可以先与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相关
专项附加扣除信
息填报和税款计算情况,如有问题可由扣缴义务人进行更正
申报或者下一期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调整。如存在软件操作或
者政策执行方面的
疑问,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税务机关。
10.
每月收入不足
5000
元,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,
是否也需要填写电子模板?
答:如果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
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
未达减除费用标准
(
5000
元
/
月)
,
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,
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
信息。
11.
年度中间若相关信息发
生变化如何处理?
答:纳税人通过电子模板的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
附加扣除信息,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,纳税人
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,并
及时报送扣缴义务人。
12.
扣缴义务人应从哪个功能入口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
< br>;.
.
息?
答:
在扣缴客户端中,
进入到
“办理
2019
年及以后的
业务版面”
,通过【专项附扣除信息采集】菜单,选择导入
或手工添加方式采集。
如果当前为
“办理
2018
年及以前的
业务版面”
,则可通过系统上方的【业务切换】按钮进行切
< br>换。
13.
模板批量导入后,提示部分导入成功,后续如何操
作?
答:
请认真耐心的查看导入日志,
对于模板的必填项目,
如有漏项,会导致失败,日志中会有明确说明,
“
【
XX
专项
附加扣除】页签:
【明细行
X
p>
】的【
XX
】未填写,请检查。
”
请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后重新导入即可。
14.
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导入时提示:
纳税
人信息在系统
中不存在,无法导入,怎么办?
答: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中的人员信息必须提前在人员
信息采集处进行采集,才能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。请先通
过人员信息采集导入相关人员信息后,再导入专项附加扣除
信息。
1
5.
个人所得税法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
2019
年
1
月份都能享受吗?
答:不是。在
2019
年
1
月纳税人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
扣除有子女教育、继
续教育中的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、住
;.
.
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扣除。
继续教育中取得技能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
在
2
019
年
2
月份及以后可以享受;新税
法实施首年发生的
大病医疗支出,要在
2020
年才能办理。
二、首页填写
1.
什么是扣除年度?
答:扣除年度是实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,与填写
时间并非同一概念。
同时,
新个人所得税制于
2019
年
1
月
1
日起
全面实施,个人可以在此时点之后享受专项附加扣
除。
本次只采
集
2019
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
息,
扣除年度
应填写
2019
年。
2.
姓名、身份证件类型、身份证件号码填写有何注意事
项?
答:要填写此前扣缴义务人在员工基础信息采集时采集
的姓名、身份证件类型、身份证件号码。否则,会造成个人
信息与此前采集的基础信息无法对应,导致信息采集失败。
3.
为什么要提供配偶信息
?
答:根据政策规定,个人享受子女教育、房屋租赁、住
房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时均涉及配偶的相关情况,需如实提
供配偶情况
,以便确定专项附加扣除人。
4.
年度中间填写电子模板的,
此前配偶情况发生过变化
的如何填写?
;.
.
答:按照填写电子模板当时的情况填写即可。
三、子女教育支出
1.
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?
答:
(
1
)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:①扣除
年度有
子女满
3
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;
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
受全日制学历教育。
(
2
)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
计不超过
100%
。
2.
同一子女、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?如,
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、中学分别填写?
答:无需细化填写。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,
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,子女存在升学、转学等情形,只要受
教育阶段不变,也无需细化填写。
3
.
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
(地区)发生变化的,是否需要分别填写?
答:无需分别填写,只需要填写填表时的就读学校即
可。
4.
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?
答:教育终
止时间非必填项。填写时间按子女因就业或
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
。当前受教育
阶段毕业,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。个
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,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
此项扣除。
;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