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《杨烈妇传》原文和译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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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杨烈妇传》原文和译文
原文:
建
中四年,李希烈陷汴州;既又将盗陈州,分其兵数千人,抵项城县。盖将掠其玉帛,俘累
其男女,以会于陈州。
县令李侃,
不知所为。其妻杨氏曰:
“
君,县令。寇至当守;力不足,死焉
,职也。君如逃,
则谁守?
”
侃曰: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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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
兵与财皆无,将若何?
”
杨氏曰:
“
如不守,县为贼所得矣,仓廪皆其积也,
府库皆其财也,百姓皆其战士也,国家何有?夺贼之财而食其食,重赏以令死士,其必济
!
”
于是
,召胥吏、百姓于庭,杨氏言曰:
“
县令,诚主也;虽然,岁满
则罢去,非若吏人、百姓
然。吏人、百姓,邑人也,坟墓存焉,宜相与致死以守其邑,忍
失其身而为贼之人耶?
”
众皆
泣,许之
。乃徇曰:
“
以瓦石中贼者,与之千钱;以刀矢兵刃之物中贼者
,与之万钱。
”
得数百
人,侃率之以乘
城。
杨氏亲为之爨以食之;无长少
,必周而均。使侃与贼言曰:
“
项城父老,义不为贼矣,皆悉力
守死。得吾城不足以威,不如亟去,徒失利无益也。
”
贼皆笑。有蜚箭集于侃之手,侃伤而归。
杨氏责之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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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不在,则人谁肯固矣,与其死于城上,不犹愈于家乎?
”
侃遂忍之,复登陴。
项城,小邑也,无长戟、劲弩、高城、深沟之固,贼气吞焉,率其徒将超城而下。有以弱弓
射贼者,中其帅,坠马死。其帅,希烈之婿也。贼失势,遂相与散走,项城之人无伤焉。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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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上侃之功,诏迁绛州太平县令。杨氏至兹犹存。
妇人、女子之德,奉父母、舅姑尽恭顺,和于姊姒,于卑幼有
慈爱,而能不失其贞者,则贤
矣。辨行列,明攻守勇烈之道,此公卿大臣之所难。厥自兵
兴,朝廷宠族守御之臣。凭坚城、
深池之险,储蓄山积,货财自若,冠胄服甲、负弓矢而
驰者,不知几人!其勇不能战,其智
不能守,其忠不能死,弃其城而走者,有矣!彼何人
哉!若杨氏者,妇人也!孔子曰:
“
仁者
必有勇。
”
杨氏当之矣!
赞曰:凡人之情,皆渭后来者不及于古之人。贤者古亦稀,独
后代耶!及其有之,与古人不
殊也。若高愍女、杨烈妇者,虽古烈女,其何加焉!予惧其
行事湮灭而不传,故皆叙之,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