浅谈我儿童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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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我儿童观
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儿童
―――谈谈我的儿童观
乐昌市第一中学
林永彪
[摘要]
儿童观就是对儿童的看法和
认识。
对于教师来说,树
立正确的儿童观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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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
证法的两个总特征。
本文坚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儿童。
把儿童
看成
“正在成长中的人”
,儿童的发展是一个是变化发展的过程,教
师要成为促进儿童成长的引路人。
在教学中,
要正确认清和把握
儿童
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及其特点,
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内
容和教育
方法,帮助儿童渡过“关键期”
。同时,在开展儿童工
作时要做到与
时倶进,不断创新,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。
[关键词]
儿童观
教育
辩证
发展观
儿童观,
就是对儿童的看法和认识,
也就是是成人如何看待和对
待儿童的观点的总和。它涉及到儿童
的能力与特点、地位与权利、儿
童期的意义、
儿童生长发展的形
式和成因、
教育同儿童发展之间的关
系等诸多问题。对儿童的看
法和认识不同,教育儿童的内容、方法以
及具体的教育任务也不同。
错误的儿童观会导致不科学的教育方法曾
对儿童身心发展产生过不良影响,
阻碍了人类自身的发展,
阻碍了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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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我儿童观
会的进步。
专家学者们认为:
21世纪应成为教育的世纪、儿童的世纪。在
我国,目前在校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园、托儿所的儿童,将是21世纪
社会各方面的主力
军。
为了使我国能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有
利地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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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
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
现代化国家、
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,
必须运用正确的儿童
观作指导去培养和造就下一代。
笔者认为,面向
21
世纪,我们必须坚持用发展
的观点看儿童。
唯物辩证法认为:
一
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、
变化和发展
的过程中,
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,
发
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。
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
和分析儿童问题。
一、要把儿童看成变化发展的过程
儿
童不是“小大人”
,而是正在成长中的人。在儿童的成长过程
中
,
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、
由弱到强、
由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过程。
作为儿童,
刚开始时总是比较弱小
的,
在其成长的每个阶段都难免会
有这样那样的“缺陷”和“毛
病”
。作为成年人的教师,一定要用发
展的眼光看待儿童成长过
程中的中出现的问题。
人类的童年期长于动物的童年期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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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为儿童以后的发展奠定了良
好的基础。儿童在体力、智力、情感、
社会性、道德等许多方面会弱
于成年人,他们是正在发展中的人。不能因为儿童弱小、想
问题办事
情的能力比较低、情感单纯片面、自控能力较差和社会性低等不足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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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我儿童观
就轻视他们,使他们被动发展。我们要相信儿童是有能力的、积极主
动的权利主体,
应有主动发展自己潜能的机会,在出生、成长、发育
的过程中,成为自主的行动者,能表
达自己的主张和意见,充分行使
自己的权利。
陈鹤琴主张儿童教育的基本原则是“做中教,做中学,做中求进
步”
。他说:
“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,应当让他自己做。
”好动是儿
童的“天性”
,尽管有些事情做不好,甚至会把
事情“搞砸”
,但儿童
总是希望能够自己动手做一些事情,教师
应当尽量满足他们的愿望,
让孩子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、有益于身心发展的事情,如自己
吃饭、
穿衣,
和小伙伴一同玩游戏等等。
儿童做事的过程就是和客观事物接
触的过程和自身发展的过程,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加深
对事物的认识。
事情越做兴趣越浓,能力也就越强,自身也在“做事”的过程中变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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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。
二、要准确认清和把握儿童在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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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儿童系指
18
岁以下的任何人,除非对
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
年龄低于
18
岁
。
”这是依据《国际儿童权利公约》界定的。
《儿科学》
里把儿童年龄分为七个时期:
一,胎儿期(
从卵子和精子结合到出
生,
约
280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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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)
;
二,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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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儿期
(从脐带结扎至出生后足
28<
/p>
天)
;
三,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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婴儿期(出生后
28
天到满一周岁,又称
乳儿期)
;
四,幼儿期(
1
周岁到满
3
周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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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
五,学龄前起(
3
周岁后到入小学前
6
~
7
岁)
;
六,学龄期(
6
~
7
岁至女
12
岁,男
1
3
岁)
七,少年期(青春期)
(女孩从
11
~
12
岁到
17
~
1
8
岁,男孩从
13
~
< br>14
岁到
18
~
20
岁)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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