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规划各种面积计算
-
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常用指标
1
.投资强度:
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。
计算公式:投资强度
=
项目固定资
产总投资÷项目总用地面
积
其中: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、设备和地价款。
2
.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:
项目用地范围行政办
公、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
面积(或分摊土
地面积)占总用地面积
的比例。
计算
公式:
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
=
行政办公、
生活
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÷项目总用地面
积×100%
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
土地面积时,
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
< br>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。
3.
建筑面积密度
p>
建筑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主要指标。计算建筑
物的总
建筑面积时,通常不包括±
0
以下地下建筑面积。建筑面积
p>
密度的表示公式为:
建筑面
积密度
=(
总建筑面积÷
建筑用地面积
)
(
m2/
hm2
)
4.
容积率
容积率
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。容积率的值
是无量纲的比值,通常以地块面积
为
1
,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
积对地
块面积的倍数,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:
容积率
=
总建筑面积÷
建筑用地面积
当建筑物层高超过
p>
8
米,
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
算。对于发展商来说,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,而
对于住户来说,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。一个良好的居住小
区,高层住宅容积
率应不超过
5
,多层住宅应不超过
2<
/p>
,绿地率应不低
于
30%
。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,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
到。
容积率一般是由政府规定的。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下编制的各类
居住用地的控制性
详细规划,
一般而言
容积率分为:
独立
别墅为
0.2~0.5
;
联排别墅为<
/p>
0.4~0.7
;
6
层以下多层住宅为
0.8~1.2
;
11
层小
高层住宅为
1.5~2.0
;
18
层高层住宅为
< br>1.8~2.5
;
19
层以上住
宅为
2.4~4.5
。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
1.0
的,为非普通住宅。并根据不同
城市的特点有所差别
。
5.
建筑密度
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、
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
比例。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经济性的主要指标之一。
计算公式为:建筑密度
=
(建筑物占
地面积+构筑物占地面积
+堆场用地面积)
÷
< br>项目总用地面积
×
100%
6.
去化率
在市场
营销领域,去化率即是在一定时间段内的销售率。在房
地产领域称为销售率,主要指某一
特定时期内某产品的销售量占总
量的百分比。
去化率
=
销售套数
/
总套数
(
去化率
=
售出房屋数量
/
供应房屋数
量
)
p>
去化量
=
销售量
这是台湾提法,大陆提法为销售率。
7.
绿化率
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
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
比。但绿化率只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,并没有法律
和
法规依据。
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
衡量楼盘绿化状况的国家标准是绿地
率,
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
,
主要包括公共绿地、宅旁绿地、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,
其计算要比绿化率
严格很多。
计算公式:绿地率
=
绿地面积
/
土地面积
绿地率
通常以下限控制:
并不是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做绿地率,
距建筑
外墙
1.5
米和道路边线
1
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
3
米深度的土地,
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,都不计入绿地面积。
绿地率
所指的“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”主要包括公共绿
地
,
p>
宅旁绿地
,
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
。
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
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、水池、亭榭等绿
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。
绿化率是一个不准确、不规范的用词,准确的提法应为“绿化
覆盖率”
。
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
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
,
相对而言比较宽泛
,
大致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作绿化
,
所以绿化覆盖
率一般要比绿地率高一些。道路红线。
8.
道路红线
p>
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,它的组成
包括:
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;敷设地
下、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
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;种植行道树所
需的宽度。
p>
任何建筑物、
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。
根
据城市景观的要求,
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。
9.
人口净密度
p>
人口净密度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,反映居住
区住宅
用地的使用强度,公式为:
人口净密度
=
居住总人口÷居住宅用占地面积(人
/hm2
)
人口毛密度
=
居住总
人口÷居住宅用地总面积(人
/hm2
)
10.
建筑间距
p>
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、通风、采光、防止噪声和
视线干
扰、防火、防震、绿化、管线埋设、建筑布局形式,以及节
约用地等要求,综合考虑确定
。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,通常
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:确定
公共服务设施
中的托儿所、幼儿园、医院病房等建筑的正面间距,也适用这一原
则。
11.
日照标准
p>
日照标准中的日照量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两个标准。日照
时间是
以住宅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受到的日照时数为计算
标准。日照质量是指每小时室
内地面和墙面阳光照射积累计的大小
以及阳光中紫外线的效用高低。
1993
年
7
月,我国国家技术监
督局
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
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
(
GB50180 93
)
对
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已作了明确规定;其中,规定日照标准日采用冬
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