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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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面积计算
建筑物的建筑面积,
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,
并应符合下列划定:建筑物高
度在
2.20m
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;高
度不足
2.20m
者应计算
1/2
面积。
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
2
.10m
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:
净高在
1.20m
至
2.10m
的部位应汁算
1/2
面积;
净高不足
l
< br>.20m
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
.
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,
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,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
构外围水平
面积计算,
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
算。
层高在
2.20m
及以上者应计算
全而积;层高不足
2.20m
者应计算
1/2
面积。
所以: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,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
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
平面积计算。
计容建筑面积(即计算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)
一般情况下,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按照《建筑工程建筑
面积计算规范》
(
GB/T50353-2013
)的
规定执行;特殊情况下,容积率
按照下列建筑面积计算值计算:
一、
标准层层高超出常规指标的建筑
1
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
4.5
米
的,
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,
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
1.5
倍计入容积率;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
于等
于
5.0
米
(2.8
米+
2.2
米
)
的,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,均按该层
水平投影面积的
2.0
倍计入容积率。
跃层式住宅、
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
面积计入容积率。
2
办公建筑(包括写字楼)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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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8
米的,不论
层内是否有隔层,均按该
层水平投影面积的
1.5
倍计入容积率;办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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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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