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市商品陈列基本原则

绝世美人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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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02月21日 23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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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21日发(作者:公司增资)


超市商品陈列基本原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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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品类集中陈列原则



同类商品在同一区域内必须集中陈列;


除主题集中陈列区的商品外,


其他商品不


得在其他区域的正常货架上有二次陈列;

同大类商品中品类关联较强的商品必须


集中陈列,


例如:< /p>


牙膏与牙刷集中陈列、


洗发水与护发素集中陈列;


跨大类的商


品中,


品类关联性较强的商品,

< p>
可以根据卖场的格局情况选择性的集中陈列,



如 :婴儿商品的品类集中陈列、日化清洁与家居清洁的品类集中陈列。



2.


同类商品垂直陈列原则



同类商品按不同小分类从左向右横向陈列,


同一小分类价格由低到高从 上往


下纵向陈列。


靠近主通道,


由外往 里,


同类产品参照消费者决策树横向陈列;


< br>一侧货架,


从端架起,


由外往里,


同类产品,


如按照:


功能、


香型、< /p>


口味、


材质、


规格等条件集中陈列的,< /p>


按畅销程度从高到低横向陈列;


如按照品牌条件集中陈

< p>
列,按照品牌价格从低到高横向陈列。同排货架有两类以上商品,从货架两端,

由外往里陈列,同类产品按照价格从低到高横向陈列,靠近主通道,由外往里,


按照 小分类的畅销程度从高到低陈列。



3.


品牌集中原则



在符合同类商品垂直陈 列原则的前提下,同品牌的商品必须集中陈列。



4.


品类陈列面对面原则


< p>
在同类商品陈列或品类集中陈列时,如果在一排货架中陈列不下的情况下,


陈列不下的商品,必须在面对面的货架上陈列。



5.


品类陈列背对背原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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