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市商品陈列基本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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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市商品陈列基本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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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品类集中陈列原则
同类商品在同一区域内必须集中陈列;
除主题集中陈列区的商品外,
其他商品不
得在其他区域的正常货架上有二次陈列;
同大类商品中品类关联较强的商品必须
集中陈列,
例如:<
/p>
牙膏与牙刷集中陈列、
洗发水与护发素集中陈列;
跨大类的商
品中,
品类关联性较强的商品,
可以根据卖场的格局情况选择性的集中陈列,
例
如
:婴儿商品的品类集中陈列、日化清洁与家居清洁的品类集中陈列。
2.
同类商品垂直陈列原则
同类商品按不同小分类从左向右横向陈列,
同一小分类价格由低到高从
上往
下纵向陈列。
靠近主通道,
由外往
里,
同类产品参照消费者决策树横向陈列;
同
< br>一侧货架,
从端架起,
由外往里,
同类产品,
如按照:
功能、
香型、<
/p>
口味、
材质、
规格等条件集中陈列的,<
/p>
按畅销程度从高到低横向陈列;
如按照品牌条件集中陈
列,按照品牌价格从低到高横向陈列。同排货架有两类以上商品,从货架两端,
由外往里陈列,同类产品按照价格从低到高横向陈列,靠近主通道,由外往里,
按照
小分类的畅销程度从高到低陈列。
3.
品牌集中原则
在符合同类商品垂直陈
列原则的前提下,同品牌的商品必须集中陈列。
4.
品类陈列面对面原则
在同类商品陈列或品类集中陈列时,如果在一排货架中陈列不下的情况下,
陈列不下的商品,必须在面对面的货架上陈列。
5.
品类陈列背对背原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