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小学教学楼设计规范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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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学教学楼设计规范
1.
普通教室
1.1
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1.1
课桌椅的排距:小学不宜
小于
850mm
,中学不宜小于
900
mm
;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
550mm
。课桌端部与墙面(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)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
120m
m
。
1.1.2
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
30°
。
1.1.3
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
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
2000mm
;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
与黑板
的水平距离:小学不宜大于
8000mm
,中学不宜大于
8500mm
。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
600mm
的横
向走道。
1.2
普通教室应设置黑板、讲台、清洁柜、窗帘
杆、银幕挂钩、广播喇叭箱,
“
学习园地
”
栏、挂
衣钩、雨具存放处。教室的前后墙应各设置一组电源
插座。
1.3
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3.
1
黑板尺寸:
高度不应小于
1000m
m
,
宽度:
小学不宜小于
3600mm
,
中学不宜小于
4000mm
。
1.3.2
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:小学宜为
800--
900mm
;中学宜为
1000--
1100mm
。
1.4
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和无光泽的材料。讲台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
200mm
,
宽度不应小于
650mm
,高度宜为
200mm
。
2.
实验室
2.1
物理、化学实验室可分边讲边试实验室、分组实验室及演示室三种类型。生物实验室可分
显微镜实验室、演示室及生物解剖实验室三种类型。根据教学需要及学校的不同条件,这些类型的
实验室可全设或兼用。
2.2
实验桌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:
2.2.1
双人单侧化学、物理、生物实验桌,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
600mm
;实验桌宽度
不宜小于
600mm
。
2.2.2
四人双侧物理实验桌,
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
750mm
;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
900mm
。
2.2.3
岛式化学、生物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
于
600mm
;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
1
250mm
。
2.2.4
教师演示桌长不宜小于
2400mm
,宽不宜小于
600mm
。
2.3
实验室的室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2.3.1
第一排实验桌的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
2500mm
,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
水平视角不应小于
30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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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
1200mm
;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
于
11000mm
。
2.3.2
两实验桌间的净距离
:双人单侧操作时,不应小于
600mm
;四人双侧操作时,不
应小于
1300mm
;超过四人双侧操作时,不应小于
1500mm
。
2.3.3
中间纵向走道的净距离:双人单侧操作时,不应小于
600mm
。四人双侧操作时,不应小
于
900mm
< br>。
2.3.4
实验桌端部与墙面(或
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)的净距离,均不应小于
550mm
。
2.4
实验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2.4.1
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应根据功能的要求设置给水排水系统、通风管道和各种电源插座。
2.4.2
实验室内应设置黑板、讲台、窗帘杆、银幕挂钩、
挂镜线和
“
学习园地
”
栏。
2.4.3
化学实验室、化学准备室及生物解剖实验室的地面应设地漏。
2.5
演示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2.5.1
演示室宜容纳一个班的学生,最多不应超过两个班。
2.5.2
演示室应采用阶梯式楼地面,
设计视点应定在教师演示台面中心。
每排座位的视线升高值
宜为
120mm
。
2.5.3
演示室宜采用固定桌椅,当座椅后背带有书写板时
,其排距不应小于
850mm
。每个座位
宽度宜为
500mm
。
3
.化学实验室
3.1
化
学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3.2
实验室宜设在一层;其窗不宜为西向或西南向布置。实验室内的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
处。风扇的中心距地面不宜小于
300mm
。风扇洞口靠室外
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;室内一面应设防护
罩。
3.2.1
实验室应设置带机械排风的通风柜,当有两个以上化学实验室时,至少应有一间实验室设
置通风柜。通风柜内宜设给水排水装置,但电源插座、照明及煤气开关均不得设在通风柜内。
3.2.2
实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。
3.2.3
实验室可设置煤气管道,并应有一定的安全措施。
4
.物理实验室
4.1
物理实验室宜设仪器室、准备室、实验员室等附属用房。
4.2
物理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4.2.1
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室宜设遮光通风窗及暗室。内墙
面宜采用深色。
4.2.2
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。
5
.生物实验室
5.1
生物实验室宜设准备室、标本室、仪器室、模型室、实验员室等附属用房。
5.2
生物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5.2.1
实验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。
5.2.2
实验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室外阳台和宽度不小于
350mm
的室内窗台。
5.2.3
实验室的显微镜实验桌宜设置局部照明。
6.1
实验室附属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6.1.1
实验室分开设置的
附属用房的位置应靠近所属实验室。
6.1.2
化学实验室附属用房除药品贮藏室可与准备室合并设置外,其它房间
均宜分开设置。
6.1.3
化学实验室的危险化学药品贮藏室,
除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外,
尚应采取防潮、
通风等措施。
6.1.4
物理实验室附属用
房宜分开设置。
6.1.5
物理实验室的实验员室宜设置钳工台。
6.1.6
生物实验室附属用
房,除实验员室可与仪器室或模型室合并外,其它房间均宜分开设置。
6.1.7
生物标本室宜为北向布置,并应采取防潮、降湿、隔热、防鼠等措施。
7.1
自然教室